《绩溪县志》( ——2009)评议会现场
7月27——28日,绩溪县政府在县档案局会议室分三批按系统组织召开《绩溪县志》( ——2009)评议会。县党办口、党群口、宣传口、政办口、政法口、农委口、计委口、经贸口、金融口九大系统和县人武部、县纪检委、县人大办、县政协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志稿主笔以及县志办全体人员共90余人参加会议。县委常委许晓辉、县政协副主席方灶义分别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首先,《绩溪县志》( ——2009)执行主编徐子超介绍县志编纂工作情况。
其次,县方志办主任汪建斌就县志评议内容提出了六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观点是否正确,是否符合编纂指导思想,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等;二是资料是否真实可靠,数据是否准确无误,内容是否全面系统;三是体例是否完整,段落层次是否清楚;四是行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表述是否准确;五是各承编单位的志稿中图表、文字说明等是否齐全;六是防止硬伤,消灭简单错误。
各单位领导和县志稿主笔对《绩溪县志》( ——2009)进行评议
再次,各单位参会人员分别就县志的体例、篇章结构和遗漏、错误内容的补充、纠正等方方面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评议。
县委常委许晓辉作总结讲话
最后,县委常委许晓辉、县政协副主席方灶义作总结讲话时强调:省、市方志办领导和绩溪县委、县政府都十分重视《绩溪县志》的编纂工作,省方志办把《绩溪县志》列入全省精品志书工程,朱文根主任亲临绩溪主持召开座谈会,并安排专家联系指导县志编纂业务。各承编单位更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共同努力,把《绩溪县志》打造成精品佳志。各单位评议后修改时要把握好三点要求:一是县志中史实记载要准确,内容要全面,表述前后要一致,体例要规范,避免出现一些硬伤和明显的错误;二是把握县志收录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三是各单位务必在8月5日前将评议修改意见上报县志办,而且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志稿主笔签字,必要时请本单位熟悉情况的老同志对志稿进行审阅和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