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获准试点自主招生改革
被录考生可择优选送到浙大或国外大学学习
日前,我校接到教育部教学司《关于贵州大学2009年开展自主录取改革试点的复函》,《复函》批准在我校试点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成为我省唯一一所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高校,开启了我校招生工作的新篇章。
2009年我校计划自主选拔录取70人,录取生源为贵州省应届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经所在高级中学推荐或自荐,各科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优秀,有见义勇为、尊老爱幼及社会公认的突出事迹并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者;高中阶段获得各类省级比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学生;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和团干部称号者;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
我校自主招生采用学生自荐和所在中学推荐相结合的模式,经过专家初审材料以及学校组织考试,择优确定拟录取人选。被选拔录取进校的学生,可在一年级择优选送到浙江大学或与贵州大学有交换协议的国外大学进行不少于一年的学习。